公告日期:2022-12-02
公告编号:2022-051
证券代码:872405 证券简称:景升股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工业园区海口河路 25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德忠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宁波市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晓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向宁波市北仑农村商业银行
公告编号:2022-051
股份有限公司春晓支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为 1450 万元整,授信期限 3 年,实际授信额度及授信年限以银行审批通过的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以实际发生的贷款额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宁波市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晓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用于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450 万元(含 1450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德忠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因此构成了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德忠为本议案关联方, 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包括接受担保在内的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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