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02
公告编号:2022-052
证券代码:872405 证券简称:景升股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宁波市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晓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用于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450 万元(含 1450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德忠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因此构成了关联交易。(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
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5 人,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5 人(其中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5 人,委托
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0 人)。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德忠为本议案关联方,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包括接受担保在内的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公告编号:2022-052
姓名:王德忠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海琴园 E 幢 1201 号
关联关系:王德忠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直接持股比例为 20%。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银行贷款业务,且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银行贷款业务,且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宁波市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晓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用于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450 万元(含 1450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德忠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筹资效率。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2-052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筹资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六、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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