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23
公告编号:2022-049
证券代码:872405 证券简称:景升股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9 月 30 日,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拟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 拟认购金额
序号 认购人名称 认购方式
(股) (元/股) (元)
1 王德忠 2,000,000 2.50 5,000,000 现金
合计 - 2,000,000 - 5,000,000 -
注: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事项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为 2022 年 9 月 29 日。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公告编号:2022-049
缴款起始日 2022 年 11 月 28 日
缴款截止日 2022 年 11 月 29 日
(三)认购程序:
1、认购对象需在指定的缴款日期间(含当日)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指定银行账户。
2、2022 年 11 月 29 日 17:00 之前,认购对象需将缴纳认购资金的汇款底单扫
描件(或网上转账电子回单) 发送至公司联系人处,同时电话通知确认(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见“五、联系方式”)。
3、若认购对象于缴款截止日前足额缴齐认购资金,认购期提前结束。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公司收到认购方发送的银行汇款单据并确认认购方的认购款足额到账无误后一个工作日内,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认购方认购缴款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宁波景升明诚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
账号 94070078801800005174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1、汇款时,收款人户名、账号等严格按照以上 信息填写;2、汇款人应与认购方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他人(或其他单位)账户 代汇;3、在汇入款项时,必须在汇款用途栏、备注栏或摘要栏中注明“投资款” 字样;4、 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股票数量所需认购款金额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
公告编号:2022-049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公司提醒认购方与银行核实汇款所需的相关手续,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认购款项能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汇至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指定入资账户。(二)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方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认购资金到账且完成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登记手续后将超额部分退回认购方。
(三)对于收到认购方的银行汇款回单,但未收到银行出具的汇款到账入账单的,公司将与银行、认购方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给予协调解决。
(四)对于认购方在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联系,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吕美娟
电话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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