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安盛邦(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城安科技资讯
2017-08-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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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02

城安盛邦(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hengAnShengBang(BeiJing)NetworkTechnologyCo.,Ltd.(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68号1号楼2006号)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七月



挂牌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一、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智慧消防仍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尚缺乏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因此,涉及的公司较多,技术的全面性和对行业专业度还需要甄别。在全国范围内有成熟技术和成熟的区域应用案例较少。作为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物联网行业的发展和智慧城市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智能安防产品制造商关注公司产品所在行业。如果公司不能充分利用对行业深度理解的先发优势和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快速树立品牌影响力,公司的现有竞争优势将可能被削弱。



二、政策波动风险



消防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变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如果宏观经济下行导致国家对相关产业政策进行调整,将对行业的发展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未来的发展将存在不确定性。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4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95.49



万元、1,301.60万元和1,578.3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66%、29.24%



和35.02%。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系应收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



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款项。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4月末,应收前



述两个客户的款项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6.10%、77.81%和63.54%。根



据合同约定,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收到最终用户的进度款后方案约定的付款进度支付公司货款;受财政拨款进度的限制,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在收到财政拨款后方可支付公司款项。虽前述两个客户款项并不存在款项不能收回的风险,但款项的延期收回将增加公司的资金成本。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号),公司及秦皇岛城安盛邦报告期内软件产品享受即征即退的政策,按照17%增值税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公司为软件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件,公司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增值税,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同意公司作为软件企业进行备案登记,自获利年度(2014年)起,2014年、201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6年、2017年、2018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1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如果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可预测的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未能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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