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06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872369 证券简称:舜大能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舜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民事判决书的日期:2022 年 1 月 4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9 月 10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 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上诉人(原审原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黄伟东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朱国美、北京市盈科(扬州)律师事务所(二)上诉人(原审被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江苏舜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陆克文,徐法之、江苏朱玉明律师事务所
公告编号:2022-001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扬州艳阳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陆克文,徐法之、江苏朱玉明律师事务所(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李进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陆克文,徐法之、江苏朱玉明律师事务所(四) 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五)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发布的《股
权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六) 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本次资产被执行的原因为公司与黄伟东的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苏1901 执 1142 号)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江苏舜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670 万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其等值资产。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01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二审判决已出具,预计将对公司的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公司拟积极推动执行和解方式解决本次诉讼问题,尽全力降低对公司流动性的影响。
四、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 10民终 3071 号
(二)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苏 1901 执 1142 号)
江苏舜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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