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4
开源证券
关于湖南宇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湖南宇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湖南宇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德科技”)原定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因未能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被停牌,经主办券商向公司了解,公司目前尚未聘请审计
机构,我们认为宇德科技存在无法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20 年半年度
报告的风险。且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如期召开,公司治理存在重大风险,董事会秘
书与财务总监已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辞职,公司目前不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尚未完成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和编制工作,亦未完成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和编制工作,公司存在无法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20 年半年报的风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若不能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披露 2020 年半年报,公司存在被采取
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同时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同时,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开源证券作为宇德科技的主办券商,已经履行了对宇德科技的持续督导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宇德科技公司治理存在重大风险,公司目前股票仍处于被停牌的状态,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宇德科技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并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开源证券
2020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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