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30
公告编号:2019-030
证券代码:872350 证券简称:宇德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南宇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限制消费对象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湖南宇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坚国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具体情况如下:
限制消费人员姓名:湖南宇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坚国
执行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19 年 6 月 24 日
案号:(2019)沪 0115 执 14838 号
限制消费发布时间:2019 年 6 月 27 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原因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上海唯析信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湖南宇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湖南宇德信息科技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湖南宇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湖南宇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宇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公告编号:2019-030
人、实际控制人)刘坚国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 G 字开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刘坚国被纳入限制消费对象,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刘坚国将尽快履行义务,将自己移除限制消费名单。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刘坚国先生知悉该事项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争取尽快履行法院判定的相关义务并向法院申请撤销被纳入限制消费对象的情形。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对上述事项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本次延迟披露相关信息深表歉意,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19)沪 0115 执 14838 号》
湖南宇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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