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6
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代码:872341 证券简称:同泽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需要,考虑到目前行业发展趋势,为 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更有效的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从而实现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日常运作将正常进行, 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努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申请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相关事宜》、《关于增加投资者保护条款并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 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保护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异议
公告编号:2024-048
股东包括在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出席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出席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
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公告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批,故终止挂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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