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6
公告编号:2024-049
证券代码:872341 证券简称:同泽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以及行业发展趋势,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提升决策和运营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关于增加投资者保护条款并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本次终止挂牌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在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出席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出席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告编号:2024-049
1、为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出席(亦未授权他人出席)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出席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7、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出席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公告编号:2024-049
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或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每股 3.23 元)(二者孰高)为依据。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