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8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72341 证券简称:同泽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12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佘志山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责任人)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黄剑波因工作缺席,委托董事汤豪光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40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0,470,442.8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9,969,537.2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2,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2,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拟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 15:00 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40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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