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6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72341 证券简称:同泽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代持及整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泽股份”或“公司”)
于2017年11月9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自
2021年起存在通过第三方机构寻找合格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持有公司股票,并
约定持有期结束后被代持股东配合公司按照约定价格办理回购手续的情形,构
成股份代持,具体如下:
一、股份代持及变化情况
由于2021年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需满足50个以上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寻找50名新三板合格投资者买入公司股票,并约定50
名合格投资者持有期结束后(具体时间以“同泽股份”约定时间为准),同泽
股份将50名新三板合格投资者买入的公司股票以原购入价格每股6元回购,第
三方机构配合公司与投资者办理相关的回购手续。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主办券商督促下对此进行整改,已要求各相关方及时妥善解除股份
代持。公司将积极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相关制度细则及公司章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份代持关系已部分解除。上述股份代持及解除 未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要变化,未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 有或控制的股份发生较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情 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任何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或任何实质性影响。
三、改进措施
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权代持关系已部分解除,剩下股权代持公司将持续合法合规督促相关股东进行解除。
今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国股转系统相关制度细则及公司章程,规范公司运作,合法合规开展公司运管管理。
公司督促股东合法合规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对于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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