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7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2341 证券简称:同泽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广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佘志山、梁巍、覃莉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8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8 月 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广西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改正、监管谈话)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佘志山 董监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覃莉君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梁巍 其他 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4-017
(1)信息披露不准确;(2)三会运作不规范;(3)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 审议程序;(4)向公司股东、董事提供借款;(5)存在股份代持事项且未披露。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一、董事会、监事会运作不规范且信息披露不准确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多数通过线上微信群方式召开,有关会议
公告与事实不符;(2)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
议案发送至同泽董事群进行表决,有关公告会议时间与事实不符;(3)公司通 过微信群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未回
避表决,有关公告内容与事实不符;(4)2022 年 4 月 26 日以来,公司通过董
事会微信群召开董事会会议,存在董事会实际表决人数与披露表决人数不一致 情形;(5)董事会会议决议签名存在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粘贴情况。
二、未按规定披露监事辞职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4 月 25 日,公司三名监事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其中
一名监事于 4 月 25 日放弃辞职,一名监事于 5 月初放弃辞职,上述监事辞职
情况公司未按要求披露。
三、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3 年,南宁市益胜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益胜隆)在人员、会计核
算、用印等方面与公司有特殊关系,为公司关联方。公司 2023 年与益胜隆发 生采购业务金额为 322.68 万元,截至检查结束日,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 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向公司股东、董事提供借款
2023 年 11 月,公司向股东、董事汤豪光提供借款 15 万元,汤豪光于 2024
年 5 月和 6 月归还。公司在 2023 年年报中披露该借款为业务备用金,与借款
事实不符。
五、存在股份代持事项且未披露
2021 年公司通过第三方机构寻找合格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持有公司股票,
并约定持有期结束后配合公司按照约定价格办理回购手续。截至目前,公司未
公告编号:2024-017
披露上述股份代持情况。
此外,公司还存在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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