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2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72325 证券简称:丽宫股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续贷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续贷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向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申请的贷款将于近期到期,现因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申请续贷人民币99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该笔贷款拟以公司名下的一项专利(发明专利名称:电动陈皮滚刀,专利号:ZL201610665149.0,质押专利估值:3,066.00万元)为质押。以上贷款利率及贷款的担保方式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二、相关进展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签订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44010120230011242),借款额度为 990.00 万元(大写
人民币玖佰玖拾万元整),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
止,主要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欧国良先生为公司的上述贷款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44100520220004771)。此外,
本次贷款取消前述议案审议的专利权质押事项,专利权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解除质押。
公告编号:2024-002
三、备查文件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44010120230011242)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44100520220004771)
(三)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
江门丽宫国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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