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6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72320 证券简称:康亚药业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鉴于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公司预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议案中所涉及的 4,000 万元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已届满,为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就上述金额再次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有
效期为 24 个月,即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承兑、贴现、保函及其他融资等,具体以与银行签署的书面合同为准。
已审议通过的仍在综合授信有效期内的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类别 贷款利率 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审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流动资金 3%-3.4% 5,000 12-36 个月 议通过;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项目贷款 3.9% 8,000 60 个月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
公告编号:2024-010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项目贷款 3.9% 2,000 60 个月 议通过;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总计 15,000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获批后,公司累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9,000 万元。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额度,具体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方式将根据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依据银行贷款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的 4,000 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和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公司名下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关联方为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证担保、资产担保、资产抵押等。
二、业务授权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以及相关抵押、质押、保证合同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
公告编号:2024-010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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