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8
公告编号:2023-145
证券代码:872320 证券简称:康亚药业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交所上市,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在九州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3060007),正式受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停牌。
(二)收到审核问询(及提交回复)
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宁夏康
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
公告编号:2023-145
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7-10/1688990886_970309.pdf。
2023 年 8 月 4 日,因部分问题尚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
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出延期回复的申请,
预计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前回复问询函相关问题。
2023 年 9 月 11 日,因需要补充 2023 年半年度审阅报告,公司向北
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 20 个工作日回复问询函,待公司及各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反馈意见并补充审阅报告之后再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预计于 10 月 7 日前回复问询函相关问题。
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
于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与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宁夏康亚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9-19/1695122290_806667.pdf。
(三)中止审核
2023 年 9 月 26 日,鉴于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9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
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
料,所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且公司根据相关规
定申请延长财务数据有效期三个月,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现因申请文件
公告编号:2023-145
中引用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已接近到期日,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工作尚未完成,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条规定,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中止审核,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中止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上市审核的申请》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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