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6
证券代码:872278 证券简称:宝华物流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镇江宝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11月21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 2017年11月21日11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17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申请500万元授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本次新增500万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新增银行授信相关事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2.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3.法人股东应由股东单位之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4.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代理人的姓名;(2)是否具有表决权;(3)分别对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4)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合伙企业股东、法人股东的,应加盖单位印章。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1月21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镇长岗村镇大公路西侧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卫
联系电话:0511-89986808
传真:0511-89986818
电子信箱:gw@bhwl.com.cn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镇长岗村镇大公路西侧
(二)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费用由出席人自理。
(三)临时提案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处;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镇江宝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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