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72242 证券简称:新农人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新农人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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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
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新农人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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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东新农人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新农人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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