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镔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三次反馈意见回复
镔港股份资讯
2018-02-28 15: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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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28

关于重庆镔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第三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O一七年九月



关于重庆镔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第三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关于重庆镔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重庆镔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镔港股份”、“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项目的主办券商,已会同公司及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同时对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作了补充和修改。在此基础上,公司律师出具了《重庆瑞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镔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和修改情况逐条回复如下,其中涉及修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部分,已用楷体加粗予以标明。



首创证券所做出的专项核查意见结论是根据核查过程中取得的文件和信息资料做出的职业判断,我们承诺对专项核查的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关律师、会计师的核查情况及意见详见后附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公司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显示,在运输环节过程中,公司面临船舶未按航行要求和运输事故等经营管理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运输事故,但存在多起因船舶未按规定行路行驶、未遵守航行通告、未保障最低配员等原因被海事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公司已采取规范措施以减少违规行为发生概率,减少公司因此承担的损失及风险,但所采取的规范措施尚未有显着效果。



请公司补充披露申报后至今公司运输环节违规情况。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就公司减少运输环节违规行为的规范措施是否明确、有效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公司说明情况



公司补充披露申报后至今公司运输环节违规情况。



自申报基准日至2017年9月12日,公司收到海事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的情况如下:



时间 船船 处罚原因 处罚金额(元) 处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杨



2017年3月20日 镔港818 超过标准排放污水 20,000.00



浦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石蕲



2017年4月6日 镔港866 未按规定的航路航行 3,000.00



春海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大



2017年5月19日 镔港968 未按规定的航路航行 1,400.00



港海事处



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巫



2017年5月23日 镔港828 安全配员 4,000.00 山海事处



合计 28,400.00



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三节 公司治理”之“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报告期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之“(一)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内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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