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4
证券代码:872228 证券简称:镔港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重庆镔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重庆镔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根据公司与重庆港盛船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船舶转让合同》,公司将名下多用途船舶镔港988、镔港888、镔港866以2,154.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该公告中交易价格披露有误,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二、更正前的具体内容
1、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5、交易价格:16,540,000.00元
6、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 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 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 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2016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60,649,347.36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19,204,117.90元,本次出售资产账面价值为16,577,569.72元,成 交金额为16,540,000.00元,本次出售资产账面价值占公司2016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7.33%、占公司 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86.32%。此次出售的资产账面价值未达到上述标准(一)和标准(二),综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淘汰落后、老旧船舶将多用途船舶“镔港988”、“镔港888”、
“镔港866”转让给重庆港盛船务有限公司,交易价格16,540,000.00
元,采用银行转账的支付方式。
(二)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根据四川平原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平原评报字〔2017〕第12-0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上述资产的估价总额为16,526,200.00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
的交易价格为16,540,000.00元。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1、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5、交易价格:21,540,000.00元
6、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末资产总额的比 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 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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