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4
公告编号:2020-045
证券代码:872222 证券简称:中稀天马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中稀天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中稀天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832559914305G
承诺主体名称 林平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1 个月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的1个月
内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的1 个月
承诺结束日期
期满日
公告编号:2020-045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林平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承诺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虽出席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7、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每股回购价格: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挂牌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与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两者孰高为准,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的 1 个月
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中稀天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以邮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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