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4
公告编号:2020-043
证券代码:872222 证券简称:中稀天马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中稀天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因公司发展战略及资本运作规划的调整,并结合当前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进一步降低运营管理成本,经慎重考虑,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7 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
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上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1)、《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4)。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平及相关负责人已就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平出具承诺,其本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按相关约定回购。回购价格以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挂牌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与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两者孰高为准。具体价格、回购方式、回购时间以及回购主体以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准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为准。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公告编号:2020-043
7 月 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转让日起停牌,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股份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有关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股转公司审批,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稀天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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