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3
公告编号:2018-019
证券代码:872176 证券简称:信谊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成都信谊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7月18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5月7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四川百事佳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小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夏青松,张义涛、国信信扬(成都)律师事务所(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成都信谊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远玲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谢步强、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四川百事佳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事佳”)系成都信谊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谊股份”或“公司”)在管项目“锦江花园城”开发商,信谊股份于2007年通过锦江花园城业主委员会公开招投标中标后正式接管开展物业服务工作,但因百事佳未安排物业用房,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后经
公告编号:2018-019
与当时业委会协商后,业委会安排将锦江花园城部分空置房屋用作物业用房。百事佳现以“归还占有物”的理由提起上诉,并申请判令信谊股份归还占用房屋及支付自2007年以来的房屋租金3,061,800元。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四川百事佳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占用房屋;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自2007年9月26日占用房屋以来产生的租金3,061,800元。
3、请求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披露之日止,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根据收到的关于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公司近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大石西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芷泉支行的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财产保全,截止2018年8月3日,被财产保全金额合计人民币3,061,800元。
因公司自有资金结余较多,本次冻结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次案件受理后,公司诉讼累计金额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0%。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8-019
《民事起诉状》、《传票》、《民事裁定书》
成都信谊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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