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下发的《关于成都信谊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
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成都信谊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信谊物业”、“公司”),已会同主办券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主办券商”)、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
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现回复如下,
请予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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