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环保: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兆丰环保资讯
2020-04-17 19: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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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17


证券代码:872140 证券简称:兆丰环保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兆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第四十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供的任何担保;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
净资产 10%的担保;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资产 30%的担保;

方提供的担保。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 的提供的担保;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四十五条第四款 第四十五条第四款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 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 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 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
集和主持。 集和主持。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
召集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
得低于 10%。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 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并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应当提
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
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 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
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东。上述通知以书 应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
面 、 电 话 或 者 网 络 形 式 各股东。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刊登于全
(www.neeq.com.cn)送达各股东。如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果采用网络形式的,则股东大会通知的 (www.neeq.com.cn)之日即为送达之公告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日。
统(www.neeq.com.cn)之日即为送达
之日。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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