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9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72131 证券简称:南大智慧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3)02935 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就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6 其他应收款”及“九、5(3)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所示,2022 年度,与南大智慧受同一最终方控制的关联方南京智慧城市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城市产业园”)直接或间接非经营性占用南大智慧资
金 7,539.32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智慧城市产业园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为 7,242.48 万元。资产负债表日后,截至审计报告日,南大智慧继续间接向智慧城市产业园提供资金共计 2,945.00 万元,智慧城市产业园已归还上述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共计 7,370.00 万元,剩余 2,817.48 万元尚未归还。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南大智慧披露的 2022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是否完整。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7 存货”所示,南大智慧存货期末余额为 5,355.17万元,包括南大智慧本期采购的一套定制教育软件,金额为 2,072.00 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针对上述定制教育软件与意向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南大智慧在尚未签订销售合同的情况下,
公告编号:2023-025
提前采购大额存货的合理性,以及上述存货价值的公允性。
二、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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