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9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72115 证券简称:天泰志远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北京天泰志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9日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7
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伏栋、李晓芳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小关北里甲2号B座B519。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董事会就2018年度工作递交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监事会就2018年度工作递交的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36,039.9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47%;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0,333.8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7%。
(四)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公司财务办公室对公司2019年度进行的统筹与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1)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0)。
(六)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17
2019-012)。
(七)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九)审议《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
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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