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惠而顺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
之
核查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惠而顺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挂牌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惠而顺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顺”或“公司”),证券代码 872094,证券简称惠而顺,所属层级为创新层,挂
牌日期为 2017 年 8月 11 日,所属辖区为上海。所属行业(挂牌公司管
理型行业分类)为 C 制造业‐33 金属制品业‐332 金属工具制造‐3321 切
削工具制造。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属性为民营企业。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于创始时取得控制权,王季顺直接持有公司 64.29%股份,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的股东大会、经营、财务活动具有控制力,因此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孙慧娥与王季顺为夫妻关系,直接持有公司 12.86%股份,夫妻共同直接持有公司 77.15%股份,故认定王季顺、孙慧娥夫妇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5.3%。公司挂牌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为王季顺,现直接持有公司 64.29%股份,同时担任甫惠合伙、微顺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甫惠合伙持有公司 4.29%股份,微顺合伙持有公司 3.86%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视为一个整体)不接受表决权委托,未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被冻结及股权质押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内部制度建设
经主办券商获取并核查惠而顺内部制度公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与内部制度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等
文件,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惠而顺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公司已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完善公司章程,已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
公司尚未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三、机构设置
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5 人,未设独立董事。
经核查,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有3人,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没有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公司董事会下未设立专门委员会。2021 年不存在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及公司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人数为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为1人。2021年不存在公司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不存在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或配置相关
人员。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
经主办券商获取并核查惠而顺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用文件、履历表、合规证明及公司相关公告,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询,
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网络核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惠而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如下:
1、挂牌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以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公司现任董监高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公司现任董监高未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
4、公司现任董监高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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