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3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72091 证券简称:睿德天和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睿德天和(北京)国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睿德天和(北京)国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2727 号)
收到日期:2019 年 12 月 02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1 月 29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睿德天和(北京)国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所住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
路 3 号 3 号楼 8191 房间。
勾柏涵,时任董事长,男,1970 年 7 月出生。
胡鑫南,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男,1990
公告编号:2019-029
年 12 月出生。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 2019 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
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6.3 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1、给予睿德天和(北京)国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2、给予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勾柏涵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编号:2019-029
3、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胡鑫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尚未对公司经营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纪律处分决定未涉及罚款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直接影响。
(三) 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
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意识,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睿德天和(北京)国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2727 号)
公告编号:2019-029
睿德天和(北京)国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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