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8
公告编号:2018-014
证券代码:872091 证券简称:睿德天和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睿德天和(北京)国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
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睿德天和(北京)国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德天和‛)2017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18年6月28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对睿德天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8)010385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审计报告》(审亚太审字(2018)010385号)审计意见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睿德天和公司2017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告编号:2018-014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
睿德天和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1,103.83万元,其中88.16万元未能获得客户验收单等外部依据,我们无法对睿德天和公司2017年度确认上述收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睿德天和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无异议。
(二)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内容相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专项报告中出现的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公告编号:2018-014
睿德天和(北京)国际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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