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31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72067 证券简称:萨克森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萨克森建筑新型材料(廊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萨克森建筑新型材料(廊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公司定于2018年8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2日。
二、新增临时议案的情况
2018年7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41.09%股权的股东王申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萨克森建筑新型材料(廊坊)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提议函》。提议公司将《关于向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的议案》、《关于向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申请贷款200万元的议案》作为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审议。
增加的临时议案内容如下:
(1)基于公司经营需要,计划向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
公告编号:2018-025
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具体额度、利率以银行审批为准),贷款将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该贷款由香河县鼎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
(2)基于公司经营需要,为了盘活固定资产计划向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申请贷款200万元(具体额度、利率以实际合同条款为准),贷款将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的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东,可在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鉴于股东王申持股比例符合提交临时议案的资格,且上述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案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故公司董事会接到该股东的上述临时议案后,同意发出关于增加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通知,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大会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其他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河北香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鑫鑫支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河北香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鑫鑫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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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1,000万元并由萨克森建材(北京)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议案》;
3、审议《关于向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向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申请贷款200万元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增加萨克森建筑新型材料(廊坊)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提议函》
(二)《萨克森建筑新型材料(廊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王申增加临时议案的董事会意见》
萨克森建筑新型材料(廊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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