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克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萨克森资讯
2018-03-14 19: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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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14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券代码:872067 证券简称:萨克森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萨克森建筑新型材料(廊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二)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3月30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3月30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11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改选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申请 贷款500万元整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申请贷款 500万元整由股东杜勇亲属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加盖法人印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3月30日上午:10: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经济开发区运河大道东



侧二号路南侧安晟街21号



联系电话:0316-7071512



电子邮箱:sxsy1026@sina.com



(二)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萨克森建筑新型材料(廊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萨克森建筑新型材料(廊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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