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7
萨克森建筑新型材料(廊坊)股份有限公司
并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萨克森建筑新型材料(廊坊)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一七年六月
关于萨克森建筑新型材料(廊坊)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下发的《关于萨克森建筑新型材料(廊坊)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第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萨克森建筑新型材料(廊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萨克森(廊坊)”)进行补充调查,就第二次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相同。
本回复的字体:
仿宋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公开转让说明书》修改部分
1、请会计师就推荐挂牌业务审计中是否存在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涉及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持续经营、收入确认、关联方认定及其交易、货币资金、费用确认和计量、内部控制有效性问题、财务报表披露等九方面问题以及规范措施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回复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萨克森建筑新型材料(廊坊)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根据公司说明及提供的资料,公司申报审查期间的重大事项:
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萨克森建材(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变更至北京市朝阳区晨光家园306号楼10层1001内1012室。子公司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与外部审批程序,换领了新的的营业执照。《公开转让说明书》已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并以楷体加粗。
(一)《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六、公司子公司及其参股公司情况”部分修改如下:
1、萨克森(北京)基本情况
名称 萨克森建材(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1101056699211435
码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晨光家园306号楼10层1001内1012室
法定代表人 杜勇
注册资本 2050万元人民币
公司成立日期 2007年12月11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销售建材、金属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产加工金属装饰板、金属天
花板、金属墙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
经营范围 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份公司持有萨克森(北京)100%的股权。
(二)《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二节公司业务”之“三、公司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之“(十一)主要经营场所的土地房屋情况”部分,修改如下: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土地房屋租赁合同如下:序 承租人 出租人 位置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年租金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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