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31
北京中天孔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一七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股份......-4-
第一节股份发行......-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股东......-6-
第二节股东大会......-8-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9-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0-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2-
第六节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14-
第五章 董事会......-17-
第一节董事......-17-
第二节董事会......-1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2-
第七章 监事会......-23-
第一节监事......-23-
第二节监事会......-2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5-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25-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6-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27-
第一节通知......-27-
第二节公告......-2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28-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减资......-28-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2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0-
第十二章 附则......-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公司系由鄂威、冯超、高宇扬、北京心元中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嘉春中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复星中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艾德中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孔明中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起设立,并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568439891XE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北京中天孔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2号楼-3至25层101内10层
1001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
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
易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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