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部【2023】第391号关于对广东唯普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唯普汽车资讯
2023-09-05 09:02:2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9-05


关于对广东唯普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391 号
广东唯普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唯普汽车)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2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你公司在 2022 年 12 月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称,为避免产生同业竞争,你公司向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物汽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佛山广物汇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汇和”)100.00%股权,佛山汇和主要业务为二手车经销业务,并购后佛山汇和成为唯普汽车的全资子公司。广物汽贸及其控制的公司存在经营范围中含有和二手车交易相关的业务范围,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广物汽贸下属全资经营 4S店公司,在同业竞争的解决过程中与佛山汇和签订合作协议,出具《关于不开展二手车交易业务的确认函》。广物汽贸下属控股的 4S 店公司共 23 家,20 家与佛山汇和或唯普汽车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约定合资4S 店不得独立开展二手车相关业务。广物汽贸间接持股 62.29%的另3 家合资店未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广物汽贸承诺对上述 3 家公司的二手车业务进行处理。

2022 年 12 月,广物汽贸与你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汇和发生关联
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 2,660,999.00 元。


请你公司:

(1)结合销售、采购渠道以及产品(服务)的同质性及互补程度,客户及供应商的重叠程度,说明你公司与广物汽贸的 3 家合资店同业竞争后续处理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若存在说明未来解决同业竞争的方案及措施;

(2)结合交易商品(服务)的内容,说明你公司本年度与广物汽贸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2、关于收入规模下降

根据你公司 2022 年度报告,2022 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0,150,977.74 元,同比下滑 31.59%,公司年报解释主要系行业新政等影响,子公司佛山汇和的二手车零售收入下降 42.5%。

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客单价、客户结构、在手订单等变化,详细量化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 2023 年 1-6 月板块收入情况,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3、关于存货规模及使用权资产

根据你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末,你公司存货余额
12,927,296.00 元,同比下降 61.51%,你公司年报解释称:在国家发布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的新政策后,公司探索新零售业务模式转型,期末购入库存相对减少。


2022 年末,你公司使用权资产余额 12,132,738.53 元,均为房屋
及建筑物,同比减少 66.36%。你公司解释主要系通过对现有租赁场地的使用周转合理性及效益性进行分析梳理,对原有场地进行优化调整所致。

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你公司新零售业务模式转型情况,并对比新旧业务模式存货周转的差异以及对存货备货的需求,结合你公司营业规模及在手订单的变化,量化说明你公司存货余额大幅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你公司详细列示 2022 年初租赁资产的相关信息(包括不限于:租赁资产名称、地理位置、面积、用途、原租赁期限、租金、终止租赁日(如有)、终止租赁前使用权资产余额),并结合业务模式转变对场地大小的需求性以及营业规模及在手订单的变化,说明你公司使用权资产大幅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4、关于现金流

根据你公司 2022 年度报告,2022 年,你公司本期收到业务代收
代付款 579,280,187.71 元,支付业务代收代付款 580,402,576.48 元。
请你公司结合业务模式、代收代付对象及关联关系、支付时间差,说明你公司 2022 年存在大额业务代收代付款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说明你公司是否从事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往来活动。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9 月 19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9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