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峰高新: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粤峰高新资讯
2020-06-15 15: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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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6-15



公告编号:2020-027



证券代码:872016 证券简称:粤峰高新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广州市粤峰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67661451660



承诺主体名称 秦方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公司股票终止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对异议股东申报



承诺开始日期 (2020)年(6)月(15)日



其他,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终止挂

承诺有效期 牌议案并披露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公司终止挂牌后 5个转让日

止。



其他,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回购责任履行

承诺履行期限



完毕之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公告编号:2020-027



二、承诺事项概况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指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如下: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承诺将于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为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

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二、回购对象及回购股份数量



1、在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投同意

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 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情形。



满足前述全部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其在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5

个转让日止。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通过快递寄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直接送至公司,并同

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若异议股东在上述回购有效期限内未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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