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5
公告编号:2017-007
证券代码:872016 证券简称:粤峰高新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州市粤峰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秦方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17年8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公告编号:2017-007
有表决权的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2017年8月28日公告的《关于追认偶发性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与全体股东关联,全体股东需回避,根据《广州市粤峰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导致股东大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时,则所有关联股东免于回避,除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还应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定价公允,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市粤峰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决议》
广州市粤峰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07
董事会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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