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峰高新: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粤峰高新资讯
2017-08-29 05: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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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28

公告编号: 201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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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72016 证券简称: 粤峰高新 主办券商: 东莞证券

广州市粤峰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 年 9 月 13 日上午 10:00

结束时间: 2017 年 9 月 13 日上午 12:00

(五)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

(六) 出席对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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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8 日。 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

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

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 9 月 12 日下午 5 点前送达或

传真至公司)。

(二) 登记时间: 2017 年 9 月 12 日 9:00-11:30 时;14:00-17:00 时。

(三) 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公告编号: 201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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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菲 联系电话: 020-38371507 联系传真: 020-

3837196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塘大街横岗头 28 号

B 栋 2005、 2006

(二) 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三) 临时提案

如股东有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粤峰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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