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旅饮品: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海旅饮品资讯
2022-04-26 21: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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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72009 证券简称:海旅饮品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 0 权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2-011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变更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变更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①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集团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集团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集团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本集团的具体衔接处理及其影响如下: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公告编号:2022-011

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款额中。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土地使用权项经营租赁,本集团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并采用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于首次执行日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不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首次执行日除低价值租赁之外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根据每项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存在续约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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