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10
公告编号:2021-050
证券代码:872009 证券简称:海旅饮品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820031;
优先股简称:航饮优 1;
每股优先股派发股息人民币 2.48 元(税前);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除息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
股息发放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
一、 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审议情况
依照海南海航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联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投资协议》及《海南联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南海航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股权投资协议>的补充说明》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 2020年年度优先股延期派发有关的全部事宜,因此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一) 发放金额
按照航饮优 1 票面股息率 2.48%计算,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2.48 元(含税),
合计派发人民币 285,200 元(含税)。
公告编号:2021-050
(二) 发放对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航饮优 1 股东。
(三) 扣税情况
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2.48 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二) 除息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
(三) 股息发放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
四、 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方式
本次股息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五、 联系方式
(一) 咨询机构: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 地址:海口美兰机场
(三) 电话:0898-65752351
(四) 传真:0898-65751433
六、 备查文件
《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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