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041号关于对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ST海旅饮资讯
2021-05-31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5-31


关于对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1】第 041 号
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海旅饮品)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应收账款及收入确认

年报显示,你公司主要从事饮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产品销售采用收到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的收入确认政策;2020 年营业收入47,301,406.34 元,其中受托加工业务收入 13,291,425.44 元。2020年末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 18,883,143.46 元。其中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原值为 18,877,340.35 元,占应收账款比重 99.97%,一年以内坏账准备为 408,374.25 元,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 2.16%;2019 年末应收账款原值为 39,526,546.78 元,同比下降 52.23%,其中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原值为 35,107,006.06 元,占应收账款比重为88.82%,一年以内坏账准备为 1,053,210.18,一年以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3%。

请你公司:

(1)说明受托加工业务的具体内容和收入确认方式;

(2)结合销售以及应收账款情况,说明与上期相比是否存在赊销政策改变的情况;结合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各项参数选取的依据,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审慎,是否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并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五名明细。


2、关于原控股股东承诺

年报显示,你公司未办理产权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为10,770,801.31 元,上述房屋及建筑物由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兰机场”)无偿提供。美兰机场已同意将其拥有且你公司实际使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你公司,并在 2016 年 8月与你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意向书》。你公司原控股股东大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集控股)对你公司土地厂房等不动产暂
未办妥产权证的事项出具了相关承诺,但是 2020 年 3 月 2 日,大集
控股将持有你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海南凯撒世嘉饮料有限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发生了变更。

请你公司:

(1)说明美兰机场向你公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进展,以及后续相关安排;

(2)说明控股股东变更是否导致承诺事项失效,是否需要原控股股东作出新的承诺;如不需要或者无法作出新的承诺,说明为避免未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所采取的应对措施。

3、关于应付职工薪酬

你公司 2020 年末职工为 65 人,年初职工人数为 67 人,2020 年
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894,657.58元,期初余额为2,818,080.46元,
同比下降68.25%,2020年度支付给职工薪酬现金为7,652,714.29元,2019 年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为 8,533,122.55 元,同比下降 10.32%。
请你公司说明在职工人数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应付职工薪酬变动比例与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变动比例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职工薪酬政策的变化。

4、关于预付款项

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 14,962,002.35 元,期初余额为 280,076.41 元,期末较期初上升 5,242.11%,你公司年报披露,预付账款增加系本期新增加贸易业务所致。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预付对象的名称、金额、账龄、坏账计提情况,是否属于关联方,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开展贸易业务的原因和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资金占用情况。

5、关于销售费用

你公司 2020 年度销售费用 5,174,738.13 元,其中运输费用

1,989,117.63元,占比为38.44%,2019年度销售费用为7,208,133.32元,其中运输费用为 3,571,885.27 元,占比为 49.55%。

请你公司说明运输费用是否构成合同履约成本,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以及合同履约情况说明计入销售费用是否合理,同时说明运输费用占销售费用比重两期不一致的原因。


6、关于其他权益工具

你公司其他权益工具为对海南易食食品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持股比例为 10%,年末余额为 11,959,677.00 元,年初为20,000,000.00 元,变动金额为 8,040,323.00 元,系累计投资损失。
请你公司说明确认海南易食食品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投资损失的原因和测算依据。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6 月 15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