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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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四维律动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四维律动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
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山东四维律动文化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四维律动”) 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 四维律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以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律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
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
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山东四维律动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
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
于做好申请材料接收工作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山东四维律动文化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
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
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仿宋(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和推荐报告的修改或补
充披露部分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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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特殊问题
1、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1)请公司补充披露原控股股东退出公司的原因、
其他股东收购的原因、上述股权转让定价依据、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上述自
然人之间是否另行签署其他协议(包括双方之间签署的涉及公司的任何相关协
议),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对上述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公司股东
是否(曾经)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上述自然人之间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2)请公司补充披露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
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在原控股股东控制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未披露对
外担保及其他重大事项、是否存在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请主办券商和律
师详细核查并发表意见。(3)请公司补充披露: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对
经营公司的持续性、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性的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方向(未来
发展规划)、业务具体内容的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客户的
变化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公司收入、利润变化情况,请主办
券商和律师核查。
(1)请公司补充披露原控股股东退出公司的原因、其他股东收购的原因、
上述股权转让定价依据、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上述自然人之间是否另行签署
其他协议(包括双方之间签署的涉及公司的任何相关协议),请主办券商和律师
核查上述情况,并对上述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公司股东是否(曾经)存在股权
代持的情况、上述自然人之间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如下:
姓名/名称 持股比例 任职 期间
门帅帅 70.00% 执行董事兼经理 2015 年 1 月—2015 年 2 月
鞠红丽
先后持有 70.00%、
60.00%、88.00%
先后担任执行董事兼经
理,执行董事,董事长
兼总经理
2015 年 3 月至今
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时注册资
本 10.00 万元,门帅帅出资 7.00 万元,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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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红丽自 2002 年 8 月起从事媒体广告业务,于 2014 年 12 月入职有限公司
担任媒体总监并负责全部媒体广告业务,门帅帅因当时在潍坊寿光经营有艺术
培训业务,考虑到地域问题并且牵扯精力太多,经与鞠红丽充分协商并根据当
时公司的经营情况将所持全部股权平价让与鞠红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召
开股东会,同意门帅帅将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鞠红丽,而后双方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鞠红丽以自有资金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变更为鞠红丽。
本次股权转让之后,门帅帅离开了有限公司并不再享有任何权益,门帅帅
与鞠红丽亦未签署任何形式的协议、文件,不存在通过其他协议或安排继续对
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上述楷体加粗部分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四、(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更新披露。
【主办券商及律师回复】
1、尽调过程和事实依据
序号 尽调过程 事实依据
1 访谈公司历史股东及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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