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3
山东四维律动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四维律动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山东四维律动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律动”)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四维律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以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山东四维律动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山东四维律动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以下简称“推荐报告”)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做好申请材料接收工作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山东四维律动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和《推荐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和《推荐报告》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仿宋(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和推荐报告的修改或补
充披露部分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结合投放广告的主要客户与新《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2016年度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其所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序号 单位名称 营业收入(元) 占当年全部营业收
入比例(%)
1 北京中广宏信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8,278,881.42 38.91
2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2,358,685.38 17.01
3 北京大向广视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2,292,190.19 16.91
4 北京亿起联科技有限公司 3,201,683.58 4.41
5 广西泰和制药有限公司 2,516,622.17 3.46
合计 58,648,062.74 80.70
公司2015年度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其所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序号 单位名称 营业收入(元) 占当年全部营业收
入比例(%)
1 北京大向广视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3,436,154.43 26.78
2 青岛大地厚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6,119,496.23 12.20
3 北京中广宏信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5,346,477.15 10.66
4 济南冠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5,218,962.83 10.40
5 沈阳袋鼠广告有限公司 4,077,367.9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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