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30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72001 证券简称:瑞博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辽宁瑞博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瑞博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收到股东蒋丽鹏、黄国行、池必洪签署的
《一致行动人解除协议》,声明三人在公司的一致行动关系
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解除。现就该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16 年 1 月,公司股东蒋丽鹏、黄国行、池必洪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需经公司股东会或/和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事项时,各方应采取一致行动。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在向股东会或/和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或/和董事会上对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后,蒋丽鹏、黄国行、池必洪均遵守了一致行动人的约定或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的情况
2019 年 9 月 30 日,蒋丽鹏、黄国行、池必洪三人经充
公告编号:2019-023
分友好协商,签署了《一致行动人解除协议》,并约定:
1、各方均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各方 2016 年 1
月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2、原《一致行动人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关系及各项权利义务自解除协议签署后立即终止。
3、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各方作为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各项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三、解除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一致行动人解除协议》签署生效后,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人解除协议》
辽宁瑞博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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