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恒康药房资讯
2024-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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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药房”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本期辅导工作小组由朱国民、赵宇阳、周炜、宗莉、王照坤和王煜恒 6 人组成。上述 6 人目前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家数均不超过 4 家,其中朱国民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辅导人员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法律、会计或证券承销保荐等必备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专业精神。
2、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恒康药房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本辅导期内,恒康药房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易兰女士因个人原因辞职,不
再作为辅导对象。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恒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议案,朱纯纯女士成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除上述事项外,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次辅导进展报告的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以
下简称“本辅导期”)。

2、辅导方式

本期辅导主要采取现场尽职调查、组织辅导培训、开展专题讨论会、访谈高管人员等方式,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按计划开展工作,辅导工作进展顺利。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对恒康药房 2023 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具体包括:对供应商与客户进行函证程序、对公司的银行流水进行核查、对截至 2023 年末的公司存货进行存货监盘等;

2、对恒康药房的管理层及各业务环节的相关负责人开展业务访谈,实时跟进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情况,督促公司完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规划;

3、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增强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加强对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经综合评估考量,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会计师”)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及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中介机构。

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会同天健会计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启元律师”)对恒康药房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深入尽职调查及梳理,对于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方案和建议。同时,国金证券会同天健会计师、启元律师还通过访谈以及专题讨论会等形式对公司进行了上市辅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了持续的尽职调查和辅导工作,公司已经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系统,辅导工作小组持续督促公司加强业务管理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的协同。目前公司各项制度、各职能部门运行及执行情况良好。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目前处在业务扩张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将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督促公司注重各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在业务推进的过程中,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加强财务的预算与控制,防范潜在风险。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小组由朱国民、赵宇阳、周炜、宗莉、王照坤和王煜恒 6 人组成。

(二)辅导内容

下一阶段,国金证券将继续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对公司财务、法律、业务与技术、独立经营、同业竞争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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