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6
证券代码:871991 证券简称:和同信息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山东和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和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
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议案》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情况:无。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和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山东和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由股东代表出任,
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另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监事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及
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监事会主席履行以下职能:
(一)对监事会工作全面负责;
(二)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作工作报告;
(三)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四)审议和确定监事会会议议题;
(五)组织、监督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
第七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关联董事表决的回避及董事会决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等事宜进行监督。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饶。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九条 监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除下列情形外。监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1.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2. 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第十条 监事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一条 监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监事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直接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监事会的职责
第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