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和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主办券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 O 一九年十二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发行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以下简称“发行业务指南”),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3号——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的内容与格式》、《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实施细则》等其他有关规定,山东和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同信息”、“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为保护新投资者和原股东的利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和同信息的主办券商,对和同信息本次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本专项意见。
目录
一、挂牌公司及本次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5
二、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是否符合豁免申请核准条件的意见...... 8
三、关于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9
四、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是否符合连续发行监管要求的意见...... 9
五、关于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见......10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及前一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信息披
露义务履行情况的意见......11
七、关于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和股票发行对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核查意见.....12
八、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规范性的意见......13
九、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13
十、关于发行过程及认购结果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15
十一、关于发行定价合理性的意见......18
十二、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是否适用股份支付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意见......19
十三、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发行特殊事项的说明......20
十四、关于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20
十五、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限售安排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22
十六、关于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的意见......23
十七、本次发行过程中第三方聘请情况......23
十八、主办券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24
十九、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结论性意见......24
释义
除非本合法合规性意见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和同信息 指 山东和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山东和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山东和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山东和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山东和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认购方 指 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对象
济南和光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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