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湖股份:中山证券关于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绿湖股份资讯
2024-08-26 2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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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6


中山证券

关于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山证券作为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其他(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未及时 是

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绿湖股份提供的资料显示,2024年3月29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洪湾及其配偶宋鸿凤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个人循环贷款额度协议》。借款额度500万元,额度起止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至2029年3月29日。2024年4月3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洪湾及其配偶宋鸿凤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个人无抵(质)押循环贷款合同》,贷款金额500万元,本次借款实际用于支付绿湖股份货款。绿湖股份为还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构成为挂牌公司对外提供关联担保。

2024年8月23日,绿湖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绿湖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
形。

上述关联担保绿湖股份未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建议绿湖股份加强公司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外担保的内部制度,完善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绿湖股份相关重大事项,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治理、合法合规经营。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刘洪湾及其配偶宋鸿凤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的《个人循环贷款额度协议》

2、法定代表人刘洪湾及其配偶宋鸿凤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的《个人无抵(质)押循环贷款合同》

3、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的《个人循环贷款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8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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