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1934 证券简称:绿湖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以法定代表人刘洪湾及其配偶
宋鸿凤的名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个人无抵(质)押循环贷款合同》。该贷款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经营贷中的 “专精特新”贷款,该贷款要求企业为专精特新企业,以法定代表人等个人名义贷款,贷款利率3.65%,借款用于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该贷款可降低利息支出,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公司为受益方,借款额度 500万元,有效期 36 个月,公司为法定代表人刘洪湾及其配偶宋鸿凤还贷担保,本次借款用途实际用于支付公司苗木采购款。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误将公司以个人名义借款当成公司借款,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则的学习不够深入,造成公司未对上述事项及时进行审议和披露,亦未提前告知主办券商。公司将加大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4-027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洪湾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刘洪湾、宋鸿凤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办事处新民村委会青边 132 号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刘洪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周转需要,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以法定代表人刘洪湾及其配偶宋鸿
凤的名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个人无抵(质)押循环贷款合同》。该贷款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经营贷中的“专精特新”贷款,要求贷款企业为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利率 3.65%,借款用途用于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该贷款以法定代表人个人名义贷款可降低利息支出,公司属于受益方,借款额度 500 万元,有效期 36 个月。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为法定代表人刘洪湾及其配偶宋鸿凤还贷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因公司周转需要,经与银行方沟通公司以法定代表人个人名义贷款可降低利
息支出,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以法定代表人刘洪湾及其配偶宋鸿凤的名义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个人无抵(质)押循环贷款合同》,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公告编号:2024-027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事项涉及的个人无抵(质)押循环贷款均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为本次借款及担保的受益方,该项担保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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