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6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71934 证券简称:绿湖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刘洪湾、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9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刘洪湾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陈翔 董监高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24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 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绿湖股份董事长 刘洪湾、董事会秘书陈翔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 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绿湖股份、刘洪湾、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3 年6月 9日正式披露。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
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
公告编号:2023-024
息披露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刘洪湾、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9号)。
广东绿湖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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