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0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71927 证券简称:闽威实业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8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陈小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4 年 8 月 20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聘任陈小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陈小辉,女,198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 年毕业于三明学院,教育学学士学位。现任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福鼎市工商联执委,福鼎市店下诚信促进会副会长。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2024-023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有利于提升管理水平,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核查,陈小辉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结合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以及身体情况,我们认为陈小辉女士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同意通过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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